女子懷孕8個月仍與情人到賓館偷情 最終把命搭上 |
2013年09月27日 17:44 來源:廣西新聞網 編輯:陳麗婕 |
廣西新聞網都安9月27日訊(通訊員 韋文斐 譚銀山)家住廣西都安縣三只羊鄉的女子韋某某,是已生育兩個孩子的母親。2012年10月11日,韋某某在懷上第3胎8個月的情況下,仍與環江縣思恩鎮的相好楊某某來到河池市金城江城區約會,次日死亡。韋某某家屬將楊某某及賓館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判死者韋某某負主要責任,楊某某負次要責任,賓館承擔3%的賠償責任。 尸檢:不排除妊娠高壓癥導致猝死 2012年10月11日晚,韋某某與楊某某到河池市金城江一家賓館約會。楊某某辦理好住宿登記手續后,兩人入住該賓館并發生了性關系,次日早晨,韋某某在賓館客房內突然死亡。楊某某立即打電話向“120”求救,同時向“110”報警,醫務人員到場發現韋某某已經死亡,公安人員堪查現場后將楊某某帶離現場。韋某某死亡后的第二天,公安機關對死者尸體進行了解剖,經法醫的檢驗和公安人員的現場勘驗以及調查訪問,未發現死者他殺和搏斗痕跡、未發現其他可疑情況,死者系明顯妊娠反應征象,死者的死亡不能排除妊娠高壓癥導致猝死,故未對死者的死亡事件立案偵查。 死者家屬索賠未果 訴請法院判決 韋某某家屬認為,對于韋某某的死亡,楊某某及賓館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且死者家中尚有60歲的父親和兩個年幼的孩子需要撫養,遂向楊某某和賓館索賠死者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親屬處理后事的交通食宿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206773元。由于楊某某和該賓館對其家屬的索賠不予理睬,2013年3月14日,韋某某家屬將楊某某和賓館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二被告賠償上述款項,同時承擔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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