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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約用水!柳州這些用水戶,超標用水后,水費要漲 |
2021年08月10日 08:51 來源:南國今報APP 編輯:潘曉明 |
為進一步促進城鎮節約用水,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和用水定額的引導作用,柳州市住建局擬訂了《柳州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征收及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若您有意見或建議,可在8月15日前與該局聯系,電子郵件為lzzjjszgyk@163.com,聯系電話為0772-2805968。
月用水量超500立方米的單位 納入管理 超定額用水指用水量超出城市節水管理部門核定的用水計劃指標。 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實施范圍為由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行政事業單位、工業、經營服務(商業、賓館、飯店、旅游業等)等,月用水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戶及城市節水、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應納入超定額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戶。 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特種用水;市政、環衛、綠化、消防等公共用水,暫不實行該制度! 結合實際 確定年用水指標 城市節水管理部門依據相關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結合用水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等實際情況,核定用水單位的年度用水計劃指標,于每年年初下達到各計劃用水戶,按季度實施考核并將考核情況遞交城市供水主管部門。 柳州市用水定額標準采用廣西壯族自治區用水定額地方標準,對于自治區用水定額標準未覆蓋的行業,可選用國家分行業取水定額標準;對于國家、自治區定額標準均未覆蓋的行業,由節水主管部門根據用水戶近三年平均用水量(用水不滿三年的,參考其最近用水年限的平均用水量)并結合生產、經營等實際情況核定。 計劃用水戶收到年度用水計劃通知后,自行將年度計劃用水指標分配到每個季度,并在規定時限內反饋給城市節水管理部門,作為超定額用水考核依據。未及時反饋的,默認以年度計劃用水指標平均分配到每個季度作為考核依據。 新增用水單位和新建用水項目在投入使用前,應當到城市節水管理部門申請核定用水指標! 超30%以上 按基準價2倍收費 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情況,確定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征收單位名單及征收金額,并在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僅為自來水基準水價,不包含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和各種附加費用。 用水單位的實際用水量在定額范圍內,或超用水定額未達到10%(含本數)的,按基準水價計收;超定額10%-30%(含本數)的,超出的水量按基準水價的1.5倍收;超定額30%以上的,超出30%以內部分(含本數)的水量按基準水價的1.5倍計收,超出定額30%以上的部分按基準水價的2倍計收! 水管爆裂 可申請減免 用水單位因人員增加、業態調整、生產經營發生較大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要求調整用水定額計劃指標的,應主動向城市節水管理部門申報,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及時辦理計劃用水指標調整相關手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如遇水管爆裂、滅火救災、市政建設、水表故障等情況確需減免的,用水單位應當書面提出申請,由城市節水管理部門審核。 因大型活動、建筑施工等需要增加臨時用水指標的,用水單位應提前向城市節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城市節水管理部門審核后予以辦理,因未及時申報造成超定額用水而產生的加價水費由用水單位自行承擔,不予減免! 節水成效突出 可獲獎勵 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水費收入扣除稅費后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供水企業管網及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水質量提升和城市節水管理部門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推廣、節水宣傳及對節水成效突出的企業進行獎勵等。 供水企業用于管網及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水質量提升等專項資金和城市節水管理部門用于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推廣、節水宣傳及對節水成效突出的企業進行獎勵的資金,由供水企業自行根據上年度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水費收入情況,在次年向主管部門和節水管理部門申請,經市本級財政審核后撥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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